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江蘇省地方標準發布公告 (2021年第12號),其中包含《表面涂裝(工程機械和鋼結構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 4147—2021),該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工程機械(含零部件)和鋼結構行業表面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達標判定與監督管理要求。適用于現有工程機械和鋼結構制造企業表面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程機械和鋼結構制造企業表面涂裝工序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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